一、广东外办领事认证办理程序
1、排队取号并据实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再将公证文书和《领事认证申请表》交由领事认证受理窗口审核受理。(如需要回邮服务(仅限国内),同时填写EMS特快专递回邮单,并将回邮单与有关文书一并交与受理人员)
2、取得受理窗口出具的《领事认证受理单》(第三联:申请人取件凭证)。
3、在前台刷卡缴纳领事认证费并获得广东外办出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若不能刷卡支付的,可凭窗口出具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交领事认证费,并取得银行出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领事认证受理单》上已注明的取证(寄出)日期,送办人按时凭《领事认证受理单》(申请人取件凭证联)和《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前来取证,或由广东外办按回邮单地址将办妥的证书寄出。
所需费用及时间
 
时间
费用(单位:元/本)
平件
4个工作日取件(寄出)
商业:100(认证费)   民事:50(认证费)
急件
2个工作日取件(寄出)
每本加收50(加急费)   
EMS特快专递邮寄费(仅限国内)25元/500克 (可选)
注:一本公证书多内容的按内容相应增加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二、广东外办领事认证及各国驻穗领事馆认证办理程序
1、排队取号并据实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再将公证文书和《领事认证申请表》交由领事认证受理窗口审核受理。(如需要回邮服务(仅限国内),同时填写EMS特快专递回邮单,并将回邮单与有关文书一并交与受理人员)
2、取得受理窗口出具《领事认证受理单》。
3、在前台刷卡缴纳领事认证费并获得广东外办出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若不能刷卡支付的,可凭窗口出具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指定银行缴交领事认证费,并取得银行出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4、凭《领事认证受理单》到指定缴费窗口缴纳驻穗领馆领事认证费、代办费,并取得《领事认证受理单》(申请人取件凭证联)。
5、接广东外办电话(短信)通知后,凭《领事认证受理单》(申请人取件凭证联)和《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前来取回办妥的公证书及费用发票,或由广东外办按回邮单地址将办妥的证书和发票寄出。
所需时间与费用
 
时间
费用(单位:元/本)
平件
4个工作日且领馆对外办公时送件+领馆认证所需时间
商业:100(认证费)+60(代办费)+领事馆认证费
民事:50(认证费)+60(代办费)+领事馆认证费
急件
2个工作日且领馆对外办公时送件+领馆认证所需时间
商业:100(认证费)+50(加急费)+60(代办费)+30(加急送办费)+领事馆认证费
民事:50元(认证费)+50(加急费)+60元(代办费)+30(加急送办费)+领事馆认证费
 EMS特快专递邮寄费(仅限国内)25元/500克 (可选)
注:1、各驻穗领馆的领事认证原则上由广东外办代为办理。2、一本公证书多内容的按内容相应增加收费;3、收费标准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三、代办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办理程序
1、排队取号并据实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再将公证文书和《领事认证申请表》交由领事认证受理窗口审核受理。(如需要回邮服务(仅限国内),同时填写EMS特快专递回邮单,并将回邮单与有关文书一并交与受理人员)
2、取得受理窗口出具《领事认证受理单》。
3、凭《领事认证受理单》到指定缴费窗口缴纳领事司领事认证费、代办费,并取得《领事认证受理单》(申请人取件凭证联)。
4、由广东外办将公证文书寄往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司认证。
5、接到广东外办电话(短信)通知后,凭《领事认证受理单》(申请人取件凭证联)前来取证。
所需费用及时间
 
时间
费用(单位:元/本)
平件
4个工作日送外交部+外交部办证时间+邮寄时间
商业: 100(外交部认证费用)+8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民事: 50(外交部认证费用)+ 8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急件
2个工作日送外交部+外交部办证时间+邮寄时间
商业: 150(外交部认证费用)+11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民事: 100(外交部认证费用)+ 11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EMS特快专递邮寄费(仅限国内)25元/500克 (可选)
注:1、一本公证书多内容的按内容相应增加收费;2、收费标准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四、代办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及各国驻华使馆认证办理程序
1、排队取号并据实填写《领事认证申请表》,再将公证文书和《领事认证申请表》交由领事认证受理窗口审核受理。(如需要回邮服务(仅限国内),同时填写EMS特快专递回邮单,并将回邮单与有关文书一并交与受理人员)
2、取得受理窗口出具《领事认证受理单》。
3、凭《领事认证受理单》到指定缴费窗口缴纳领事司认证费、送办费,使馆认证费及代办费,并取得《领事认证受理单》(申请人取件凭证联)。
4、由广东外办将公证文书寄往外交部领事司办理领事司认证、驻华使馆认证。
5、接到广东外办电话(短信)通知后,凭《领事认证受理单》(申请人取件凭证联)前来取证。
所需费用及时间
 
时间
费用(单位:元/本)
平件
4个工作日送外交部+外交部办证时间+使馆认证所需时间+邮寄时间
商业:使馆认证费+ 160(外交部认证、送办费用)+8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民事:使馆认证费+110(外交部认证、送办费用)+ 8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急件
2个工作日送外交部+外交部办证时间+使馆认证所需时间+邮寄时间
商业:使馆认证费+ 240(外交部认证、送办费用)+11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民事:使馆认证费+190(外交部认证、送办费用)+ 110(代办费)+25(外交部寄回邮费)
EMS特快专递邮寄费(仅限国内)25元/500克 (可选)
注:1、一本公证书多内容的按内容相应增加收费;收费标准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五、受理领事认证的地址、联系方式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友邻一路2号
电   话:(020)81217589、81219789
传   真:(020)81216029
邮   编: 51031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注:如需了解办理领事认证的有关注意事项、所需时间及收费标准等,申请人可拨打以上电话咨询
 
六、广东省外事服务中心受理领事认证业务指引
(一)领事认证业务
我中心受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委托,办理广东省内各公证处所出具的各类涉外公证书,以及广东省内各贸促会及商检局所出具的商业文书的领事认证手续(办理领事认证的公证书只限于广东省内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书)。
(二)送办方式
公证书的送办方式:严格执行司法部公证司(89)司公字第80号文的规定,由公证处统一寄送办理认证手续。遇有个别特殊紧急情况,需由当事人送办认证的,应由公证处出具介绍信、盖章后连同公证书密封交付当事人。
商业文书的送办方式:
①出证单位将商业文书邮寄办理认证手续;
②由出证单位出具公函,使用商业文书的单位出具介绍信,送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认证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我中心只能受理广东省内各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书办理领事认证手续,不能受理其它省份公证处所出具的公证书。
(2)贸促会所出具的商业文书如需办理外交部及各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手续,只能由出具该商业文书的贸促会直接送往外交部领事司办理。
 
七、办理领事认证业务大使馆、领事馆名单:
各国驻穗总领事馆:
(1)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以色列、科威特、柬埔寨、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伊朗、土耳其、老挝、吉尔吉斯斯坦;
(2)荷兰、德国、意大利、芬兰、波兰、瑞士、比利时、英国、法国、丹麦、俄罗斯、西班牙、希腊、挪威、乌克兰;
(3)美国、墨西哥、古巴、厄瓜多尔、阿根廷、智利、巴西、秘鲁;
(4)埃塞俄比亚、尼日利亚、科特迪瓦;
(5)澳大利亚、新西兰。
 
各国驻华大使馆:
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富汗、阿联酋、阿曼、阿塞拜疆、埃及、爱沙尼亚、安哥拉、奥地利、爱尔兰、巴哈马、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巴林、巴拿马、白俄罗斯、保加利亚、玻利维亚、多米尼加、厄立特里亚、芬兰、刚果民主共和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捷克、津巴布韦、卡塔尔、克罗地亚、肯尼亚、拉脱维亚、黎巴嫩、利比亚、立陶宛、卢森堡、卢旺达、罗马尼亚、马达加斯加、马耳他、毛里求斯、毛里塔尼亚、蒙古、孟加拉、缅甸、摩尔多瓦、摩洛哥、莫桑比克、南非、尼泊尔、葡萄牙、瑞典、塞尔维亚、塞拉利昂、塞浦路斯、沙特、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苏丹、苏里南、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突尼斯、委内瑞拉、乌克兰、乌拉圭、乌兹别克斯坦、叙利亚、牙买加、也门、伊拉克、约旦。